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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出事多是人祸事故频发折射高校实验室管理漏洞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09-20 访问次数:2100
    高校实验室再一次发生安全事故。

  上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化学楼内甲醛反应釜发生泄漏,从化学楼到靠近该校北门的路边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上百名师生紧急疏散。事发后,据当地媒体报道,未发现有人员伤亡。

  南京大学的师生是幸运的。在1年多以前的东北农业大学实验室感染事件中,28名师生被发现感染布鲁氏菌病——一种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炭疽病等20余种传染病并列的乙类传染病。至今,不少实验室还时不时提起该事件,作宣讲教材引以为戒。

  高校实验室是科学研究的根据地,本来就充满着各种未知的风险,这一点无法避免。但近些年暴露在公众视野下的,不仅有科学实验中“量杯碎,试管炸”的小事件,更有类似有毒气体泄漏的大事故,以至于有化学专业学生在高校BBS上将实验室里的研究生比作煤矿下的民工。这种说法当然有些夸张,但安全事故频发,还是有必要探讨其背后的原因,毕竟这关系着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实验室事故多源于科研人员的粗心大意

  有关此次南京大学甲醛泄漏事故,校方尚未公布具体原因。但据当地媒体报道,事发时,一名教师正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期间出去了一段时间,甲醛也是在这个“空档”泄漏的。按照实验的规范要求,师生在做实验时,不得中途离开,事故发生是否与此有关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

  近几年,高校实验室发生事故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事故原因则如出一辙,皆是因为实验人员的粗心大意。

  2008年,上海有机所某博士生在使用过氧乙酸时,没带防护眼镜,结果过氧乙酸溅到眼睛,致使双眼受伤。同年,另一个博士生在使用三乙基铝时,由于没有带防护手套,化学物品粘在手上也没有用清水冲洗,结果左手皮肤严重腐蚀,以致植皮……

  “河里面淹死的多是那些会游泳的。”北京理工大学一位教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少实验人员总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事。就在前两天的一次试验中,他自己在加热温度计时就闹出了一个“小事故”。忘记关加热套,结果温度过高,超了温度计的量程,“嘭”的一声,温度计裂开了,幸好没有伤到人。

  这位教授说,发表论文时要将重要试验的操作过程都详细地记录下来,甚至将试剂的纯化方法也要写清楚,目的只有一个,保证他人在用作者的实验方法做实验时能够在同一条件下进行。否则,不仅实验结果的数据会有出入,还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实验室出事多是**”的说法并非没有依据。1951年、1965年、1976年,科学家Sulkin和Pike调查了5000多个生物实验室,累计实验室相关感染3921例。这项调查发现,低于20%的生物实验室获得性感染与已知的事故有关,80%的报告事例与实验人员粗心大意地暴露于某些能传播真菌和病毒的固体或液体颗粒有关。

  曾令全社会恐慌的2003年的非典疫情,也曾一度传出病毒源自实验室泄露的说法。虽然并未得到证实,但在新加坡、台湾和北京,后来发生的三起实验室感染非典事故,原因则都是工作人员未能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与病原微生物标准操作,犯了不该犯的低级错误。

  实验室安全教育缺失

  硬件上潜在的危险也需要重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吴春平博士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安全预防中,“人防”和“技防”缺一不可。

  以化学实验室为例,人们通常认为,化学实验室里有气味很正常,但在吴春平看来,如果实验室里的某种气味过浓,便说明实验室的通风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人长期在里面工作很容易患病。

  据统计,2010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校舍面积缺额最多的就是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占总缺额的26%,缺额面积近350万平方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高教中心主任张男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实验室实习场所面积缺口最大,安全建设应纳入大学章程,此外,要关注九项校舍的分类达标,尤其是实验室实习场所达标以及科研用房的建设状况。

  最近,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文件规定了包括实验室实验在内的高校实践教学所占比重,其中理工农医类高校不得少于25%,高职高专不得少于50%。张男星说,“这对实验室安全问题提出了更为重大的挑战。”

  那么,如何才能降低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吴春平从事了10多年的爆破研究工作,在任何一次试验中,如果他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和手里的炸药一起“灰飞烟灭”,因此,“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成了他进实验室的最大原则,其次就是“谨慎、谨慎再谨慎”。

  但对于硕士、博士、博士后和技术员组成的一线科研人员来说,其安全防护知识往往局限于来自实验室管理者的简单传授和自身操作实践,“而且,后者还是常态。”吴春平说,学生自我摸索的过程,也是最容易出事故的时候。

  比如,**上的两根导线要连接在一起,如果分开了,很有可能产生静电,**就会爆炸,吴春平告诉记者,这就相当于电灯泡的两个电线之间一旦有了火花,灯泡便会亮。就是这么简单的原理,但如果在实验中没有老师的“第一次”提醒,仍会有学生在搬运**时,忽略掉如此致命的细节。

  一项题为“某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认知情况调查分析”的调查佐证了“安全教育的缺位”。这份调查显示,在问及“您以前接受过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吗”问题时,仅20.3%的人回答接受过教育;而“认知率较低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学生获取生物安全知识的途径较少,尤其课堂灌输几乎没有”。

  一些实验室管理制度成“样子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通常来说,高校实验室的墙壁上都会贴有“实验室管理制度”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但多流于形式。湖南某高校一名研究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化学实验室的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共有8个大项,合计280条细则,诸如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工作档案制度等等,“看起来让人眼花缭乱”。

  如其中一条:学院通过教师学习、教研活动等途径,提醒教师必须在理论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并教会学生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相互救援、安全撤离。这位研究生说,囿于没有任何约束机制,教师很少主动向学生讲解如何撤离实验室,甚至他们自己也不清楚如何撤离,“看似把各方面都考虑在内的制度,却是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

  更为重要的是,对一些实验室安全的“检查”流于形式。海洋地质学家、全国政协委员高抒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针对实验室的检查一般是定期检查,而且由于会提前通知检查时间,往往成了“一场彩排的游戏”,领导一走,实验室“很自觉地”马虎起来,出事也在所难免。

  “避免实验室事故发生,要先填上高校管理的漏洞。”高抒说,不管是实验人员个人的麻痹大意,还是他们对实验室制度的置若罔闻,最终都必须通过管理水平的提高来规避。

  而我国实验室管理水平不高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上就可见一斑。

  在国外,有研发机构的大型企业,一般都有专门从事实验室管理的员工,一个员工可以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几十年。但在国内,实验室里更多的是教授、研究生的身影,却很难看到专门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即便是有管理人员的,与国外的积极性比起来也是大相径庭。”

  高抒在德国访问时发现,德国实验室里的仪器用了30年后还可以继续使用,而国内的不少仪器用了七八年就到了头。究其原因,就在于国内的维护不到位,“很多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对待‘后勤’工作比较糊弄。”

  “吃大锅饭,就没有积极性。”高抒说,在德国,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是整个科研队伍的成员之一,属于支持人员,这意味着,其个人的利益和团队整体的发展挂钩在一起,科研实验做的好,管理人员的腰包也会鼓起来。但在国内,实验室的管理人员通常是归校方或研究院所的后勤部门统一管理,作为科研队伍的编外人员,他们自然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实验室的工作中去。

  一位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部某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的教授道出了另外一个层面的因素。这位教授告诉记者,除了管理层面的问题之外,还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当下以论文数量为主的评价体系使得科研人员“愈加浮躁”,不少人做实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论文需要的数据尽早赶出来,“赶速度出数据,最终赶出了事故。”这一点也值得警惕。                                        

来源://www.js-edu.cn/Html/201202/24/20120224152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