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自制仪器及虚拟仿真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570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开展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和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活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创新设备在实验教学资源整合和共享中的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学校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和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与范围

1. 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1)项目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

2)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应用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能力,拓展实践领域,丰富教学内容,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

2. 自制仪器设备项目

1)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有利于加深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与掌握,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专业和人才培养特色显著,并有推广价值的仪器设备;

2)市场上难以采购到的非标准的仪器设备;

3)市场上虽有供应但价格昂贵,通过自制能节约大量实验教学经费的仪器设备;

4)为解决某个实验项目,对已有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重大改进,使之功能扩展或性能提高。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主持过该类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2 项目完成时间:应在立项后二年内完成。

4. 项目经费:每个项目学校资助1万元,学院配套经费不低于1:1

三、申报资料

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教师申报。申报者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制仪器虚拟仿真项目申请书》(附件1 ),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须包含经费配套承诺),学院汇总、初评排序填写《自制仪器设备和虚拟仿真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423

四、项目结题

1.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统一进行现场实物验收,要求硬件和软件运行稳定。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工作,填写《自制仪器设备和虚拟仿真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2.项目成果若已经被使用的,提供相关单位使用情况说明;成果形式为专利的,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结题材料于截止时间:520  

3.若因特殊原因两年内无法完成项目结题,须填写《自制仪器和虚拟仿真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

 

以上所有项目申请和结题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结题报告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1份)都交至3教南517室;电子版发至ydy@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俞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91510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326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自制仪器及虚仿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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