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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申购、使用及报废流程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6-28 访问次数:2157

注: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 “五双”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3.相关表格可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4. 公安系统网址:http://yzb.hisotope.com/,如需开通账号,请咨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危险化学品申购、使用及报废流程说明


步骤1:使用人填写《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申请表》。

步骤2: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由学院盖章。

步骤3:使用人将表格交国资实验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步骤4:使用人将表格交保卫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步骤5:如申购易制爆化学品,使用人需登陆“公安系统”填写购买申请,并打印准购证交供应商;易制毒化学品与定点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并盖章(学院),将购买合同交供应商;一般危险化学品根据审核意见自行购买。

步骤6:供应商进行送货。

步骤7:使用人在货送到后进行登记入库,其中易制爆化学品需及时在“公安系统”中点击入库。

步骤8:使用人按照“五双”进行使用和管理。

步骤9:实验室如有危险废弃物,由学院实验室秘书填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申请表》。

步骤10:国资实验处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