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验资源开放共享,增强实验室服务能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为此学校决定组织“示范性开放实验室”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且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实验室(不包括实验分室),上报的实验室名称要和学校建制备案的实验室名称相一致。
二、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择优推荐1~3个实验室。
三、申报与评选工作
1.各学院对照评选标准(附件1)开展自评,于11月26日下午4:0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行政楼806室)。相关材料包括:《示范性开放实验室申报登记表》(附件2)、示范性开放实验室自评总结(附件3)和佐证材料。材料提交联系人:俞老师,电话:87713574,邮箱ysq@hdu.edu.cn。
2.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将统一组织评审,最终确定“示范性开放实验室”名单,并给予奖牌、证书等以资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示范性开放实验室”的评选工作,以 “示范性开放实验室”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丰富本单位实验室建设内涵,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的整体水平。
2.各学院要坚持严格把关、自评材料要典型突出、辐射效果明显。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