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防控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的通知

发布者:设备处发布时间:2020-02-17浏览次数:858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做好网络开学工作的通知》(杭电办【202023号),现就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开学期间,尽可能暂停各类线下实验活动,教师和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鼓励利用互联网平台和资源,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确因工作需要开放的实验室,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尽可能整合人员合作轮流开展,以减少人员流动。必须到实验室开展线下实验的人员,经过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凭有效证件,测温登记后进入学校。

3.开放实验室及人员名单需于218日前报学校(邮件发至txm@hdu.edu.cn,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陶老师,1506718708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4.开放实验室要根据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病毒要求,对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测温和登记手续,严禁不符合健康状态人员进入实验室。

5.开放实验室要定期通风,并做好消毒、防护、卫生和巡查等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217

附件:网络开学期间需开放实验室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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