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3-03 访问次数:28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0号)和学校总体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稳定,学校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中旬

二、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包括环境卫生、疫情防控、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电消防安全、废弃物处置、应急设施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1.进行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各相关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在开学后一周内(3月10日前),对所有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在“杭电安检”APP中提交检查情况,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尽快落实整改,确保实验室正常、安全、有序投入运行。

2.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管理。开学后一周内(3月10日前),各相关学院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同时面向实验室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制度、个人防护、通风换气等实验室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确保实验室疫情防控安全。

3.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操作规范,强化对具有剧毒、病微原体、放射性、腐蚀性等特性重点物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规范实验室废弃物处置。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