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2016年度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自行研制活动,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创新与开发,促进实验室技术装备的革新,增强实验教学的特色与核心竞争力,建设特色明显的省重点大学,决定近期开展我校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范围
1、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有利于加深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与掌握,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专业和人才培养特色显著,并有推广价值的仪器设备;
2、市场上难以采购到的非标准的仪器设备;
3、国内外市场上虽有供应但价格昂贵,通过自制能节约大量实验教学经费的仪器设备;
4、为解决某个实验项目,对已有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重大改进,使之功能扩展或性能提高。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1、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毋滥。项目申请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主持过该类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2、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建设期为1~2年。
3、项目经费:学校资助1~2万元,学院配套经费不低于1:1。
4、每个学院、部门可推荐项目1~2项。国家级和省重点示范中心可再独立申报1项。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申请书》(附件1),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包含配套承诺),汇总、排序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盖章)(附件2)。
上述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一式2份交到:3教517室,电子版发到:ydy@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6915107 俞老师,刘老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