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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09-20 访问次数:826
关于开展2015-2016年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请各学院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做好此次先进评比的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实验室相关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仪器平台等。
(二)先进个人:从事2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的教职工。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5名。
三、申报名额
(一)先进集体:每学院可推荐1个;
(二)先进个人:每学院/部门可推荐1个。
四、评选材料要求
各高校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部门汇总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附件1~4),于2016年10月13日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一)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含佐证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并装订成册。
(二)报送地址: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俞水群 收;电子邮箱:ysq@hdu.edu.cn;电话:0571-8771357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