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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4-01 访问次数:574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开展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活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创新设备在实验教学资源整合和共享中的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学校2019年度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与范围

1. 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有利于加深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与掌握,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专业和人才培养特色显著,并有推广价值的仪器设备;

2. 市场上难以采购到的非标准的仪器设备;

3. 市场上虽有供应但价格昂贵,通过自制能节约大量实验教学经费的仪器设备;

4. 为解决某个实验项目,对已有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重大改进,使之功能扩展或性能提高。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主持过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2 项目完成时间:应在立项后二年内完成。

3. 项目经费:每个项目学校资助1万元,学院配套经费不低于1:1

三、申报资料

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教师申报。申报者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须包含经费配套承诺),学院汇总、初评排序填写《实验技术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425

四、项目结题

1.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统一进行现场实物验收,要求硬件和软件运行稳定。项目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工作,填写《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2.项目成果若已经被使用的,提供相关单位使用情况说明;成果形式为专利的,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结题材料于截止时间:513 

3.若因特殊原因两年内无法完成项目结题,须填写《实验技术专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

 

以上所有项目申请和结题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结题报告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1份)都交至3教南517室;电子版发至ydy@h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俞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91510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41 

附件1:校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实验技术专项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结题报告2018.doc

附件4:实验技术专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