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2.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本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认定分类范围为教育部文件中2019-2020年建设规划的范围,详细可参考下文或附件1。
2019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科类别: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医学基础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类、艺术学类。
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科类别: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其它类。
二、遴选原则与方式
1.优先从教育部确定的2019、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对应的学科领域中遴选。开发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质量较高、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优质资源应用于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方式,遴选确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名单。
三、立项管理
1.学校对本次立项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对于立项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将从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1.《2019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2019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
2.以上电子文件组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五、时间安排
申请书及学院排序后的推荐汇总表于2019年5月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811室);
联系人:林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8687856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教高厅(2017)4号 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pdf.pdf
附件2:2019年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