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交流会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5-06 访问次数:519
时间: 2019年5月10日下午14:00
地点:行政楼1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在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相关人员。
安排:每个示范中心PPT汇报10分钟,5分钟交流;
说明:1.原则上由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报;
2.申报书如有更新,电子版和PPT请在5月10日上午9:00前发送到国资实验室处林海旦linhd@hdu.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