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实验技术专项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本年度校实验技术专项结题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9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未结题项目(详见附件1),原则上都要做好结题工作,2020年立项的实验技术专项可申请提前结题。其中2019年度立项的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实验技术专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2)。
2. 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3. 项目成果若已经被使用的,提供相关单位使用情况说明;成果形式为专利的,提交专利授权证书资料。
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按照原申报书内容,统一进行现场实物验收(现场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硬件和软件运行稳定。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予以结题;未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不予结题。
5. 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6. 报送地址:上述材料(项目结题申请书一式2份,延期结题申请书一式1份)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交至行政楼811室高老师( 电话:86878563) ,电子版发至sygl@hdu.edu.cn。
请各有关学院、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期做好结题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