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实验技术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教师开展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活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设备创新在实验教学资源整合和共享中的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2021年度校级实验技术专项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与范围
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拓展实验实践领域,丰富实验教学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并有推广价值的仪器设备或软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上难以采购到的非标准类仪器设备或软件;
2.市场上虽有供应但价格昂贵,通过自制能节约大量实验教学经费的仪器设备或软件;
3.为解决某个实验项目,对已有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进行重大改进,使之功能扩展或性能提高;
4.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主持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
2.项目完成时间:应在立项后二年内完成;
3.项目经费:每个项目学校资助1万元,学院配套经费比例不低于1:1。
三、项目申报资料
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教师申报。申报者填写《实验技术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保持申请书十二、十三项单独成页),由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并签署意见(须包含经费配套承诺),学院汇总、初评排序后填写《实验技术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其他
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23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上述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项目申报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1份)交至行政楼811室,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word版及签字扫描PDF版)发至sygl@hd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687856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