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校级实验技术专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4-29 访问次数:472
各学院/部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杭电教通〔2021〕1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校实验技术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教师申报、各学院推荐、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2021年度校级实验技术专项项目评审工作基本结束。
经评审,本年度拟立项校级实验技术专项项目20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 4月29日至2021年5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地址:行政楼811室,电话:86878563,电子邮箱:sygl@hdu.edu.cn。
附件:关于2021年度校级实验技术专项评审结果的公示.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