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0-08 访问次数:572
各学院、部处:
根据杭电人[2015]20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为保障教职工在实验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防护用品联络员在10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统计在《2021年度申领劳动防护用品人员名单》(申领超过25人的需填报两张且序号顺延),电子版发送至ldfh@hdu.edu.cn,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410办公室审核(与申领表中岗位不符的,请附说明),国资实验处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发放。
联系电话:人事处 86915032 国资实验处8691502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度申领劳动防护用品人员名单(空白).xlsx
关于下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电人[2015]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