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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明星实验室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0-19 访问次数:567


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推动实验室内涵建设,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明星实验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范围内建制一年以上的实验室,上报的实验室名称要和学校建制备案的实验室名称相一致。

二、评审数量

   每个学院择优推荐13个实验室,学校择优评审校级明星实验室不超过10个。

三、评选程序

评选方式:评选分为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师生评议三个环节。

1.      单位推荐:实验室负责人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明星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学院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明星实验室评比评分标准》(附件2)组织初评排序后推荐到学校。

2.      评审答辩:参赛实验室现场以PPT形式汇报交流,展现实验室风采,评委现场提问并评分。

3.      师生评议:根据学校安排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师生观摩评价。

四、报送说明

学院推荐截止时间:111日。

材料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邮箱:sygl@hdu.edu.cn,其中附件1只需提供WORD版,附件3需排序,并提供WORD版和PDF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联系人:郦文菁,行政楼804房间,86915024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明星实验室申报表.doc

附件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明星实验室评比评分标准.docx

附件3:明星实验室申报汇总表.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