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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9-14 访问次数:257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以中心为单位名称、编号、面积.xlsx附件3.基表及填报说明.rar附件4.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23-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231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实验室是指经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如由几个实验室(分室)联合而成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应按一个实验中心(实验室)填写。已在附件中给出以中心为单位实验室信息汇总”(见附件2文件作为参考。

2统一按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从202291日到2023831)进行统计

二、统计内容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个基表和综表一,请各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按以下要求填报:

1.其中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由各学院填报基表三由前沿技术服务中心统计审核,基表四由教务处负责统计核查,基表五、六、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计各报表样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3,填报注意事项见附件4

三、报表提交要求

1.时间要求:请于921前完成报送工作。

2.报送方式

1基表采用电子文档和纸质上报两种方式。电子文档文件名为学院+报表名报送至gcw@hdu.edu.cn纸质版报表1份,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前沿技术服务中心郭老师877903564328

2采用电子文档和纸质上报两种方式。电子文档文件名为学院+报表名”,报送至教务处吴老师wu_yueli@hdu.edu.cn纸质版报表1份,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吴老师处(行政楼104室)。

3基表五、六、采用电子报送和纸质上报。电子文档文件名为“学院+报表名”,报送至国资实验处tianxue@hdu.edu.cn;纸质版报表1份,经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国资实验处田老师(行政楼804室)。

四、统计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按时报送,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教师获奖与成果、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经费投入等要有填报依据,佐证材料学院统一留存。各学院务必不要更改每张表的格式,以便全校汇总上报。

2. 各报表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教务处前沿技术服务中心汇总审核后,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进行网上填报提交省教育厅,经审批后再报教育部。

五、其他

请大家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或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网http://202.4.130.200:81/阅读填报要求)后认真填写。

希望各学院、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本单位实验室有关信息,并对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