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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6-12 访问次数:185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杭电实[2006]59号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与水平,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每次实验前,必须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材及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在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之后,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三条 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不得擅自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 珍惜实验时间,重视实验技能训练,每次实验时间不应少于规定时间,不得提前离开实验室。
第五条  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处理。实验时应保持安静,遵守秩序,维护实验室的清洁整齐。
 第六条 学生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认真测定数据,如实做好实验记录,实验结束后要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注意人身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因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人身伤害或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实验结束后,整理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经指导教师验收仪器设备和实验数据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