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请相关示范中心(见附件1)撰写并提交2019年度考核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示范中心根据级别填写相应年度考核报告(详见附件),并于2020年2月18日前提交电子版(文件以“示范中心名称”命名,发送至hdzj1010@hdu.edu.cn)。
二、学校将于2月下旬组织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会,请各示范中心在认真做好年度考核报告的同时,准备汇报PPT(15分钟),报告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中心将学校考核通过的年度考核报告于2020年2月28日前提交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并在示范中心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度考核报告是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林老师、章老师 联系电话:86878563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附件2. 参加年度考核的示范中心名单
附件3.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4.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5. “十三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参考模板)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23日